第27章 【‘小姨’归来,村头相见】 (第1/2页)
“他读过?一个穷小子竟然读过?”
孙昭明显怔了一下,随即眉头微微皱起。他隐隐约约明白过来,自己的下人为何会看重那个少年。
这时代的籍大多掌控在世家手中,民间百姓几乎没有读识字的可能,那个少年虽然穿的有些寒酸,然而谈吐之间颇为不俗,最主要的是举止不吭不卑,丝毫没有普通穷人的唯唯诺诺。
可见,是个读读出了志气的情况。
这样的人物,确实有资格受到世家的重视,世家虽然庞大,然而天下更大,世家之所以能够把持整个天下,是因为不断的收纳和掌控人才,越是寒族之士,越要收在手中,哪怕是放着不用,也强过放任自流。
因为,任何一个不受掌控的读人都是隐患。
他像是稍稍有些后悔,但又不愿意向人低头,所以他只是轻轻挥了挥手,对孙七管事道:“今日抽打于你,算是一场责罚,等你回族之后,可去领些赏钱……嗯,就赏你一贯吧,以后做事记得要四平八稳!”
这是打一棍子给个甜枣的御下之道。
孙七管事连忙躬身低头,恭恭敬敬答应了一声。
孙昭迟疑一下,忽然又补充一句,道:“你是家生子,算是自己人,虽然身份是个家奴,但我并没有把你当做家奴看,今日我之所以责打于你,主要还是因为你犯了规矩,以后你要记住,同情不可轻施……”
他说着停了一停,紧跟着悠悠然又道:“天下穷人何其之多,他们生下来就是受苦受穷的命,饿死也好,累死也罢,那都是他们投胎之时便已注定的结局,倘若无人搭理他们,穷人自会默默承受,可你却突然出手相帮,这岂不是让他们产生希望??你突然给了他们希望,却又没能力改变他们的生活,这对于穷人们来说,却比漠然无视更加痛苦……”
这话长篇大论,听着似乎很有道理,可惜,却是歪理。
但是孙七管事不敢不听,他再次恭恭敬敬答应一声,道:“多谢公子警醒,小人以后不会再犯。”
孙昭甚是满意,点点头道:“既然如此,那便回去吧。”
孙七小心翼翼看他一眼,问道:“您不回吗?”
孙昭摆了摆手,淡淡道:“本公子乃是县令,以后只会住在县衙。”
孙七管事连忙道:“天黑路滑,颇有不顺,小人有些不太放心,可否让小人陪您前去?”
孙昭淡淡摆手,语气微微有些傲然道:“这里是我的县域,何人敢招惹于我?”
他不等孙七开口,已然转身而行,步履十分悠闲懒散,宛如踏雪赏景一般,过不多时,身影远去。
孙七管事一直躬身目送他的离去,好半天后才敢挺起身子。
直到此时,孙七才陡然发出一阵疼痛无比的呻吟,寒风刺骨之间,他哆哆嗦嗦摸向身上的十几道鞭痕,疼的脸皮不断抽搐,几乎就要站立不稳。
此时夜色已黑,仿佛天地间只有他孤零零站在寒风中。
他忽然转头看向顾天涯离去的方向,伸手入怀掏出了一张叠放整齐的纸。
这张纸上,写着四行似诗非诗的字。
雪压枝头低,
虽低不着泥。
一朝红日出,
依旧与天齐。
这是那个少年前些日子找他买地之时,他亲口索要方才得来的一首诗,他很喜欢这首诗,一直把这首诗藏在怀里。
他身为世家的家奴,勉强也能粗通墨,他虽然读不懂这首诗里的内涵,但却总觉得每次读后都会心中憧憬。
这首诗,应该是那个少年写给他的共勉。
他两人一个是贫寒无比的穷泥腿子,一个家生子出身的永远家奴,然而即便人生像是大雪压满枝头,心中依旧有着属于自己的梦想。
可惜,他一辈子只能把这个梦想埋藏在心中。
而那个少年,却敢在烂泥之时写出这么一首诗。
所以,这个共勉不能称之为两个人的共勉。
这个共勉自始至终只能属于那个少年一人。
他孙七这一辈子唯一能做的事,只能是保证自己‘雪压枝头低,虽低不着泥’的初衷。
然而那个少年却有无数未来,说不定就会达成‘一朝红日出,依旧与天齐’的高度。
孙七很羡慕那个穷苦少年。
……
寒风又一次刺骨吹来,吹的浑身鞭痕更加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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