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尽是套路 (第1/2页)
“你侄儿?”
“是啊,我侄儿叫陈爱霖,不过,他才十六,不会有重名的吧?没听说村里还有叫这个名字的啊。”陈庆军用手摸着下巴说道。
“没错,没错!老陈,听说陈爱霖就是十五六岁的一个孩子。哈哈,老陈,这下你可发了,有这么个侄子,县里什么领导摆不平啊。要知道,元宝茄子可是有价无市,非常珍贵。”吴立国重重地拍了一下大腿道。
“吴队长,你没弄错吧?我那侄子可不大聪明,怎么能种出这么珍贵的茄子?”
“不聪明,智力有问题?”
“不是智力的事,那小子不大爱说话,看着有点呆,学习成绩总是倒着数,这样的孩子能聪明到哪里去?”
“老陈,你错了,越是不大爱说话的,看着有点呆的,往往能做出惊人的事来。再说了,种茄子跟学习成绩可挂不上钩。”
“这么说,真的是他?”
“应该真的是他。”
“妥了!吴队长,要真是我侄子,甭说别的,你要是用元宝茄子送礼,用多少我老陈给你多少。”
“好,老陈,我不让你为难,三天五天的能吃上一个,我也就知足了。”
“那行,吴队长,咱吃饭,吃完饭我回村里一趟,有多少我拉回来多少,总之,晚上让你吃上元宝茄子就是了。”
“那我可有口福了,说不得,你弟妹也得感谢陈大哥你呢,哈哈哈……。”
……
陈庆军吃过饭,跟吴立国道了别,开上自己那辆桑塔纳往老家赶去。
到了村里,把车停在胡同口,往老家走去,见大门上锁,才想起来,今天是星期三,爱霖肯定是上学去了。
透过门缝往院里看去,见有一座塑料大棚,这才放下心来,吴立国说的陈爱霖果然是自己侄子。
回到车前,点了一根烟,跟来来往往的乡亲打着招呼。他希望有人把他让到家去,喝碗水,说说话,顺便了解一下侄子的情况。
可惜,西装革履桑塔纳,在乡亲们眼里并不算什么,他们更看重的是人品。
站了有半个小时,有些抹不开面子的,跟他打个招呼,点点头就走,还有些人根本不理他,有的装作没看见,把头一扭就过去了,有的老远一见是他,驳头就往回走。
别说让他家去喝口水了,就是站大街上跟他多说句话的都没有。
陈庆军不傻,知道自己在哥哥和侄子的事上,做得太过了,乡亲们看不下去了。
“呸,你们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我怎么作还用得着你们管?不理就不理,我有车有房有厂子,还用求你们?一群没有头脑的笨蛋,跟我搞好关系有你们的亏吃?以后你们孩子找工作,在城里做生意,求我的事多着呢,看看到时候我会管你们这些杂耍不?”
陈庆军愤愤地想着,把烟把往地上一扔,坐车里等着去了。
……
陈爱霖放学以后,来到村西头时,肖爱华正等在那里。
“小霖,你二叔来了,在胡同口等你半天了,心里要有个数啊。”
肖爱华四十多岁,按辈份得叫爱霖个叔。但因为年龄相差过大,又不是同姓,所以,两人都没按辈份叫。
“爱华哥,谢谢你啊。”爱霖道了声谢,对陈道:“蚊子,你去找肖登坤,让他一会儿去我家。”
“好,葫芦,悠着点啊。”
“放心吧。”爱霖挥了挥手,陈去了。
村里人都不傻,知道陈庆军早就忘了还有个侄子在村里,此时回村,肯定是为了茄子,绝对不会有别的事。
陈爱霖自然心里也有数,事实上,对于不要脸的二叔,他早就有所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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