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第七章(1) (第2/2页)
项言已经提前整理过资料,并做成了幻灯片,余绍西接过后直接开始讲解:“第一个死者名叫于海凤,今年28岁,公司员,目前租住在公司附近的公寓里。月初的时候在和同事打羽毛球的时候不小心扭伤脚,向公司请了两个星期的假,但是过了时间依然没有来上班,于是几个同事下班后打算去探望她,结果在出租屋里现了她的尸体。”
之后,幻灯片上出现了三张照片。
“当时警方给出了三个嫌疑人,分别为死者的主治医师,前男友,以及同公司的另外一名同事。警方调查过死者医生,于海凤出事那天他在上班,并不具有作案时间。”
“前男友萧俊泽,两人交往三个月,因为萧俊泽偷吃被当场抓住,两人分手时闹得并不愉快,萧俊泽后来找于海凤借钱,不过于海凤没有借。事时萧俊泽在网吧打游戏,网吧经理可以作证,警方也查阅过摄像头,确认萧俊泽中途不曾离开过网吧。”
“江茴,于海凤同事,也是萧俊泽劈腿对象。据说于海凤和江茴原本感情很好,不过这件事之后再也没说过话。事时她在美容院做美容,美容院工作人员也证实了这一点。”
幻灯片一转,出现了另一具尸体。
“第二个死者潘春香,今年26岁,是一家海底捞的服务员。潘春香在死前曾报过几次案,说是有人跟踪她,警方调查之后并未找到可疑人员。三天前,房东出门倒垃圾,现她房间的房门开着,过去一看,这次啊现她倒在血泊中,被割去了双耳。”
“因为潘春香住的小区临近拆迁,并没有安装摄像头,不过据房东和同事所言,死者生前性格内向,关系网简单,和同事邻居相处愉快,作息时间规律,无不良嗜好。”
简单地陈述了两起案件后,余绍西就抛出了一连串问题:“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死者和凶手并无结仇结恨,那凶手选择他们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凶手一定要砍去死者身上的一个部位,并且选择的都是不同地方,他有恋尸癖?或者想借此得到快感?”
台下嗡嗡声一片,余绍西不待他们平息下来,就继续道:“两起作案时间间隔为一周,凶手具备专业的人体知识,还掌握一定的追踪技巧。他十分冷静,并且有耐心,从门窗破坏情况来看,他很有可能认识死者,清楚死者的作息。到目前为止,距离潘春香死亡已经过去了三天,我们必须尽快找到凶手。”
他微微一顿,说:“我怀疑,凶手很快就会向第下一个目标下手。”
全场哗然,提问接踵而至。
“凶手作案时间是否会提前?”
“为什么你觉得凶手还会继续作案?”
“两名死者交际圈并没有任何交集的地方,我们如何确定第三名受害人?”
余绍西从容地一一应答。
“第一点,鉴于凶手的杀人手法已经熟练,他必然会加快收割步伐,每一场案件生的时间必然会缩短,我们必须要在他收手前抓到他。”
“第二点,对于一些凶手而言,杀人是会上瘾的,就好像这次案件,于海凤和潘春香互不相识,凶手却选择他们作为目标,显然两个人之间一定有某项共同点,我们需要绘制两人的工作路线图,寻求交点,同时查看上下班监控,找出可疑人员。”
“第三点,查看最近的报警电话,是否有人报警,称自己被人跟踪。”
电光火石间,迟漫漫的短信在脑海中闪过,余绍西定了定神,宣布会议结束,快步拿起手机走到门外。
他需要验证自己的假设。
另一边,迟漫漫跟着姑姑采访了一个老人,老人是抗战时期的老同志,见到他时,对方穿着立翻领中山装,胸前挂了好几排勋章,虽已是期颐之年,面对记者,谈论起往昔峥嵘岁月,依然慷慨激昂抑扬顿挫。
老人听力不好,采访足足进行了两个半小时,迟漫漫端端正正记着笔记,对这些老兵充满了深深的敬意。
结束的时候,需要拍个正面照,迟漫漫听到老兵叫来儿子,让儿子将他的帽子拿过来。
老人的衣服和帽子都是参加胜利日大阅兵时穿的,如今过去近一年了,依然保存完好,没有一丝褶皱。
脸上是代表岁月的褶皱,他却端坐地比谁都还要笔直。
采访结束后,迟漫漫去了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接到了方佳琪的电话,她“喂喂”几声,对方都没有反应,只听得听筒里传来急促地喘息,然后被挂断。
迟漫漫马上反应过来,重新拨打回去。电话虽然被方佳琪接起,但对方只来得及说了一句“救我”,又被挂断,等她再打过去,已经没有人接听。
迟漫漫心里咯噔了下,她不再试图拨打方佳琪的电话,而是立刻选择了报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