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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梅撩竹马(捉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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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夕阳西下。

夕阳洒在别墅后方的一条柳树蔓延的小河处上,波光粼粼的河面,像是洒满了摇曳的金针银线。

河畔边上传来一个少年的有些沙哑的声音:“简初,回家了。”

细看之下,大大小小蔓延的柳树下放着一台小小的折叠画架,上面的画板放置着的白纸上画着歪七竖八的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图案。

被叫住的少女,大约只有十二岁左右,她快速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对着身后的少年嘟囔一声:“苏时遇,我东西拿不了。”她一手在收拾画架,把它放倒下来,一手又得把手里自己画的乱七八糟的画卷起来。

苏时遇有些嫌弃的走近,看了眼,替她拿起画架跟画板后,看着旁边放置着的零食,略显嫌弃的声音:“让你不带这么多零食,你还带。”

简初转了转灵动的眼珠子,快速的捡起一包未拆包装的薯片,双手像是捧着珍贵的宝石一样,谄媚的献上,递到苏时遇面前,“我这都是给你准备的啊。”

苏时遇皱了皱眉头,少年脸上全是嫌弃,“这些垃圾食品你还是留给自己吧。”

简初兴奋的点了点头:“噢。”

苏时遇看了眼她,“快走吧,我妈叫我们回家吃晚饭了。”

说完,苏时遇替她拿着东西,两人一前一后的往不远处的别墅走去。

简初哼哼两声,后背上不长不短的马尾辫飞扬着,青春洋溢着的笑脸格外的有活力,“我又被我爸妈丢到你们家了。”

苏时遇轻哼一声,“你不是很享受每天在我家蹭饭吗!”

简初嘿嘿一笑,“还是苏时遇你懂我啊。”

两个没长大的小孩一吵一闹的往不远处的房子走去,夕阳的余晖落在两人身上,一高一矮的,一切都那么的自然美好。

简初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将近七年了,五岁的时候因为简爸爸的工作调动从遥远的S市搬来A市。

简初开始还格外的舍不得在那里一起生活了那么久的小伙伴,结果在第一天简妈妈带她去串门的时候看到苏时遇,她就很开心的接受了搬来这个地方的事实。

因为她觉得那会叫着的小哥哥长的实在是太漂亮了,不过现在看来,简初在苏时遇身后摇了摇头,才十四岁的少年就已经是一米七多了,五官越发的长的精致了,有少许的男子气质了,都怪她太喜欢美丽的东西了,导致这几年一直生活在这位美丽少年的压迫之下。

简直悔不当初。

简妈妈曾说过自己的女儿喜欢的东西大概只有两个,一是吃,二则是她喜欢所有好看的东西,才几岁的时候就抓着邻家的哥哥,摸着人家的脸不放手。

简初现在听到简妈妈说这话的时候,简直觉得自己那会没脸看。

怎么可以如此的……恩痴汉呢?!

炎炎的夏日,直到傍晚时分才算有些凉快。

两人循着逐渐落下的夕阳,走进房子内。

一走进简初便闻着飘散香味钻进了厨房。

时然看着简初一脸馋相十足的模样。捏了捏她的脸,旧话重提道:“我也好想要一个女儿呀,初初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简初手里拿着苏妈妈给自己的排骨,吃了一口,舔了舔嘴,笑眯眯道:“那简妈妈再生一个呀。”

简妈妈手里的锅铲抖了抖,一大块五花肉飞出来了。

苏时遇正走在两人身后,他在旁边洗了洗手,扑哧一声道:“我妈再生的话,就算是高龄产妇了。”

简初圆碌碌的眼珠子转了转,“谁说的,苏妈妈还很年轻好不好。”

时然好笑的摸了摸简初,“还是我们初初会说话,哪像我们家这两个臭小子,一点都不会哄我开心。”

苏时遇啧啧两声,转身走出厨房,懒得看那两人“母女”情深。

反正他跟时景在他们家没啥地位,就像是捡来的一样,他已经习惯了。

饭桌上,有简初在的时候一阵欢声笑语。

简初人小鬼大,用苏时遇对她的形容便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一个人,她会说话,把苏爸爸苏妈妈哄得格外的开心,小脸上挂着红彤彤的笑意。

苏时遇这时候才觉得,恩,貌似这位邻居只有现在看起来才最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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